今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出实招、下实功、办实事,形成“放、管、服”三管齐下互为支撑的改革局面,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体验度和获得感持续增强。截至目前,全省市场主体已突破50万户,较改革前增长153.42%,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户数由2013年底的34户增加至83户。
持续放权,积极营造宽松便捷市场准入环境
聚焦改革难点痛点,以“权利瘦身”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对省级层面行政许可事项先后进行14次清理,省级层面行政许可事项累计削减70.4%,并要求各部门同步指导基层做好承接工作,做到权力下放与监管责任落实同步,与配套经费保障同步,与技术装备支持同步,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先行先试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通过“四减一增”,将22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有效破除“准入不准营”问题。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广应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实行住所自主申报制,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前置许可事项减少87%,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依托青海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按照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图(2020年版)加快推进数据归集。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325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有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和效率。
完善监管,全力打造公平高效市场经营环境
聚焦事前、事中、事后,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建成覆盖全省市州、县区的信用平台网站“一网通”,并对省级31个部门,254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标准化规范,形成省级各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建设省级“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与省级40多家部门监管业务系统的联通,实现监管信息有效归集,监管合力有效增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广泛开展“你点我检”监督抽检活动,并邀请各行业消费群体共同深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三小”行业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进行抽检。深入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检查专项行动,查处转供电主体649户,清退多收电费近1亿元。同时,以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为重点,持续做好互联网平台经济及相关领域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健康发展。
创新模式,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克服发展不足、人才制约等短板,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积极开展“跨省通办”。在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青新通办”专区,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17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并同甘肃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线上签订《政务服务“丝路通办”合作联盟协议》,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同时,省会西宁市先后与兰州市、银川市等黄河流域五省十市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市场主体业务“跨省通办”。试点推广“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式服务。2020年在海东市民和县试点开展“一件事”套餐式服务,共梳理“我要开家政服务、开书店、开水果店、开烟酒店、开桌游店”等5个套餐,实现办事“上一网、填一表、进一窗、找一人、办一次”,并在此基础上,2021年在全省推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目前,西宁市城东区已梳理“我要开饭店、开饮品店、开小餐馆、开干洗店、开便利店、开水果店”6项服务事项,有效改变过去群众企业跑多个窗口、交多套材料办事流程。同时,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加快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提供“7×24小时”人工服务,畅通企业和群众投诉监督渠道,倒逼服务质量提升。
突出重点,持续优化服务改善营商环境
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开展“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优化营商环境年”等活动。2020年青海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近85%。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制定印发《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确48条具体措施,加速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费征缴线上“一网办”。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围绕解决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通过提升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用水用气、等便利度的43项改革举措,将企业投资项目核备时限、用水客户平均报装时间、用气客户平均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30个、8个、10个工作日内,并实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当日办结,跨境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口岸通关执法、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力争到9月底前,全省营商环境便利度较2020年底再提升10%。改善科技创新环境。从项目评审、人才评价、项目资金等方面出台11项政策措施,初步建立科技项目申报、经费使用管理、人才评价激励等方面较为完善的科技领域“放管服”政策体系。同时,调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价标准,简化科研项目经费和过程管理,精简约1/4科研项目管理流程,预算填报表格减少50%,大幅减轻科研人员工作负担。